數據要素,是人類社會步入數字文明時代的新產物,是繼土地、勞動力、管理、技術、資本等之后的生產要素新形態,是優化生產資源高效配置、創造數字經濟生產力、探索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的新基因,更是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構筑國際競爭新優勢的新動能。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高度重視數據要素的作用和價值,明確數據是基礎性資源和戰略性資源,也是重要生產力的屬性。“十四五”規劃對“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作出了政策部署,強調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充分發揮海量數據和豐富應用場景優勢,促進“數實融合”。值得注意的是,從目前進展來看,尚存在數據要素賦能規律認識不清、數據資源配置供需失衡、數據應用場景模糊虛化、對“數實融合”賦能作用不夠明顯等問題,亟待逐一破解。
構建完善數據基礎制度體系。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加快推動“數實融合”需要把數據基礎制度建設挺在前頭。前期公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從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數據要素治理方面統籌謀劃了20條政策舉措,系統搭建了數據基礎制度的“四梁八柱”,科學擎畫了未來一段時間我國數據基礎制度體系建設的宏偉藍圖。一方面,“數據二十條”為我國深入推進經濟、社會全域數字化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筑牢了制度基座,有利于為“數實融合”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應切實把“數據二十條”落到實處,加快破除長期以來阻礙數據要素生產、供給、流通、使用的體制機制障礙。重點完善關系數據安全、數據流動、數據賦能的基礎制度體系,不斷優化“數實融合”的制度環境,使數據要素流動更平穩安全,實體經濟數字化轉型升級更快捷高效,充分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蓬勃動能。
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市場化配置是發揮數據要素潛能、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以制造業為例,其數字化轉型升級涉及供應鏈上下游、產業鏈眾多環節與服務鏈各節點,如果沒有數據要素的全生命周期流動,就難以實現各鏈條各環節各節點之間的無縫銜接和有機融合,更難以持續優化業務流程、不斷降低生產交易成本和實現效率變革、動力變革、質量變革。首先,破除數據產權難題。明確數據要素的權、責、利,將數據權利和義務寫進部門“三定”方案,鼓勵地方政府創新探索既有“三定”方案向增補數據權利和義務的“四定”方案轉變的制度設計,著眼于解決“九龍治水”困境,從根本上消解互聯互通難、數據共享難、業務協同難、開發利用難的多重羈絆。其次,加快形成全國統一的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和有序高效的市場化配置新格局。加快“深藏閨中”的政務大數據向社會共享開放,充分讓政務大數據與經濟發展深度融合。鼓勵地方創新數據定價機制,真正使公共數據在快速流動中給“數實融合”賦予新動能。最后,還需把好數據運營管理“問題脈”,從根本上解決數據要素授權合法性、授權不授責、市場公平性難題。有地方推出的兩級數據要素市場改革就暢通了數據共享、流通和交易全流程,在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方面初步蹚出了一條管用的新路子。
實現數據、技術、場景、應用深度融合。如果脫離了數據和技術,實體經濟數字化轉型就會舉步維艱,“數實融合”更會成為無源之水。反之,如果沒有場景和應用,數據和技術則會陷入“英雄無用武之地”的困境。一方面,充分認識數字產業化是數字經濟“先手棋”的作用,加快數字產業化向縱深發展。聚焦電子信息制造業、信息通信業、軟件服務業、互聯網業等核心產業,在傳統的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應用軟件、電子信息等領域打造一大批數字產業化項目,加快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企業。強化數字孿生、工業互聯網、量子計算、區塊鏈、元宇宙等領域技術創新,推出具有世界水準的硬核產品,加快實現由跟跑到并跑再到領跑的轉變,真正從根本上解決技術“卡脖子”問題。另一方面,牢牢發揮產業數字化主陣地作用。加快“上云用數賦智”進程,牽緊制造業數字化轉型這個“牛鼻子”,推動企業提升數字化認知能力、組織管理能力、網絡協同能力、智能應用能力、數據治理能力和安全防護能力。以數據要素為牽引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加快實現數字技術和傳統產業融合共生,利用元宇宙、ChatGPT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鏈條、全周期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推動工業制造、農業生產、城市治理等場景數字化重塑,不斷創新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對“數實融合”發展的倍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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